一切全獻上
文 / 宣教部 王昭榮 牧師
聖經羅馬書12章1節,使徒保羅勸勉弟兄姊妹說: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 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然而將自己獻給 神當作活祭是什麼意思?怎樣才能聖潔討 神喜悅?為什麼盡全力的事奉是理所當然的呢?
獻燔祭
以前舊約的時代,上帝啟示以色列人可以藉著五種祭祀的禮儀到祂面前,其中第一個祭禮是燔祭。而什麼燔祭呢?就是人到會幕或聖殿朝見 神,要帶著祭物前來,可用牛、羊、鳥或雛鴿,視獻祭之人的經濟能力而定。祭物要選沒有殘疾的,獻祭的人要按手在祭物的頭上、宰殺,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,剝皮、切塊、水洗,然後全部燒在壇上。這是燔祭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世人都有尋求 神幫助的需要,不過到 神面前,都要照著祂的定規,這路才能通達。此燔祭是通路之一,而獻燔祭的意義是要將最好的自己完全獻上、沒有保留、全然順服。因為祭牲流血代替我們的罪,所以我們到 神面前是聖潔的,是 神所喜悅的!
賜耶穌
不過讀者可能會問,要我們把所有的獻給 神,那我們不是虧大了?而且燔祭是要常常獻上,不是獻過一次就不用再獻了!
其實我們不吃虧,而是獲得更多!?因為 神也把祂的獨生愛子耶穌賜給我們,沒有保留。二千多年前在以色列,聖靈透過馬利亞懷孕生下小耶穌。聖經形容祂是道成肉身,從天降世為人,為要犧牲與拯救眾人。所以每年十二月我們都會慶祝聖誕節,這是有原因的?因為祂在成年之後要被當作祭物獻上,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祂既有 神的身份,同時也具有人的身份,所以祂有資格成為完全的祭物,一次獻上永遠獻上,是眾人的代罪羔羊。
因此在現代,我們到 神面前,不用常常殺牛殺羊,有主耶穌成為我們的祭物。祂流的寶血,使我們成為聖潔。相信的人,都可以倚靠祂坦然無懼地到 神面前,為要蒙憐恤、得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!
全獻上
歷世歷代許多跟隨主的聖徒,他們都看到主耶穌為我們犧牲的大愛。他們明白主耶穌到世間來,不僅傳揚天國的福音,更為我們的罪獻上他寶貴的生命。當有人體會更多,也會奉獻更多!並且會知道,這是理所當然的!
例如德蕾莎修女,在印度碰到乞丐,就受 神愛的感動,用盡一生的時間,花費她所有的時間和資產,來照顧他們。甚至把諾貝爾和平獎的獎牌拍賣,全部捐給窮苦的人。在台灣北、中、南、東與離島,早期也都有許多國外來的宣教士,用他們醫療的專業,來照護我們這些陌生人的健康。埔基的阿公徐賓諾、阿嬤紀歐惠宣教士也是如此。他們在埔里待了四、五十年,犧牲自己在挪威的享受,用人生最精華的時間來陪伴我們。為什麼這些人願意這樣做?因為他們明白主的愛長闊高深,完全獻給主來使用是最有價值的一生!
有錢的人可以奉獻金錢,收入不多的人可以獻上才幹、時間與聰明智慧讓 神使用。我們會吃虧嗎?不!祂會引導我們,祂最知道我們的優缺點,最明白什麼是適合我們的角色,走在什麼路上最能發揮我們的長處。所以,讓祂來帶領,我們絕不會失望!
透過主耶穌的犧牲,然後相信的人願意跟隨祂,將自己的每一天全然獻給主使用,這就是活祭。最後,祈願2021年我們能繼續討 神的喜悅,以致祂喜悅繼續將恩福賜給我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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